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是指所有生产环节(破碎、粉磨、配料、熟料煅烧、烘干、协同处置等,以及原料、燃料和产品储存运输)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、无组织排放及运输过程达到超低排放要求,实现全工序、全流程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提升。
近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,期望通过逐步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,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、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。超低排放实施范围包括水泥熟料生产企业(不含矿山) 和独立粉磨站(含生产特种水泥、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)。意见要求,到2025年年底前,重点区域取得明显进展,50%左右的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;到2028年年底前,重点区域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基本完成改造,全国力争80%左右水泥熟料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。
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现状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据生态环境部不完全统计,2021年水泥行业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PM排放分别为11.8万吨、63.1万吨、72.7万吨,氮氧化物的排放在全国工业行业中位居前三,是大气污染物主要排放行业;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PM排放分别占非金属矿物制品的29.5%、62.7%、82.8%,是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最大的行业;而水泥行业的碳排放占全国工业行业碳排放的13%,位居第三,减排潜力巨大。
近年来,水泥行业企业在脱硫、脱硝、除尘系统方面的技术创新和应用进展不一。有数据表明,在脱硝处理方面,91%企业采用低氮燃烧+SNCR脱硝,6%采用SNCR+SCR联合脱硝,采用其他脱硝技术的不足2%;在除尘方面,水泥窑头75%采用袋式除尘或者电袋复合除尘,23%采用静电除尘,水泥窑尾95%采用袋式除尘或者电袋复合除尘,5%采用静电除尘;在脱硫方面,水泥窑尾25%采用脱硫技术,其中15%采用湿法脱硫技术,9%采用干法、半干法脱硫技术。
针对薄弱环节落实四点原则
目前,水泥行业排放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。首先,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多数集中在100~300mg/m³范围内,超低排放改造后减排一半以上;其次,多方原因造成水泥窑尾烟气氨逃逸问题较为突出;再次,由于水泥窑使用劣质原燃料、矿产资源品味下降等原因,导致二氧化硫排放波动大,难以稳定控制在35mg/m³以内;最后,水泥企业整体环保管理水平参差不齐,持续投入不足,污染治理设施缺乏有效的运行维护,企业大气污染控制水平难以达到超低排放要求。
为了解决以上问题,要积极响应《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根据企业自身问题,合理调整。第一,优化调整产业、原料、用能、运输结构,源头削减、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,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;第二,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,重点地区率先推进,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确定分地区、分阶段任务;第三,针对有组织、无组织排放和物料产品运输,依据现有最大可达技术,合理提出指标限值和管控措施,多措并举推动实施;第四,强化企业主体责任,严把工程质量,加强运行管理,更好发挥政府作用,形成有效激励和约束。
统筹推进水泥行业协同减污降碳
同时,鼓励企业在超低排放改造时统筹开展减污降碳和清洁生产改造,积极探索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工艺技术。
积极推动原料替代,在保障水泥产品质量前提下,提高含钙、镁废渣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,提高矿渣、粉煤灰工业废物掺加比例;降低熟料系数,提高水泥产品质量和应用水平,促进水泥减量化使用。从原料替代、质量提升等方面降低单位水泥产品二氧化碳排放强度。
统筹推进燃料替代,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等替代煤炭,采用独立热源烘干的企业,鼓励使用天然气、电等清洁能源,开展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,严格执行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要求,加快推广低阻旋风预热器、高效烧成、高效篦冷机、高效节能粉磨等节能技术装备;鼓励企业优先采用清洁低碳运输方式,打造绿色供应链。从极致能效提升、替代燃料、清洁能源替代等方面减少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强度。
目标是到2028年,通过超低排放政策推进,推动源头治理、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,行业80%产能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