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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缔“一口价”解决不了网约车供需矛盾

时间:2023-08-12 09:35:41    来源:腾讯网

责令网约车公司(平台)取缔“一口价”“优惠价”未必能真正解决问题,弄不好还会适得其反。相关部门应三思而后行,慎言“取缔”。

全文1764字,阅读约需5分钟 

撰稿 / 信海光(媒体人)编辑 / 刘天红 校对 / 赵琳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▲网约车出行。图/IC photo

据浙江省政府网站“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”8月9日消息,针对网民关于“取消网约车‘一口价’订单”的建议,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称,拟于8月中旬召开价格政策告诫会,将责令网约车公司(平台)取缔“一口价”“优惠价”等价格。

事情起因于一位网约车司机的投诉留言,称“一口价”订单价格低、破坏市场运价体系,安全隐患严重,“会导致司机想方设法尽快到达目的地、结束订单,会导致超速超车、抢黄灯等各种行为,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大大提升”。

所谓网约车“一口价”模式,是指乘客在输入起讫点后,系统给定该行程起讫点、路线确定的前提下,所见价格即为结算运营价格(区别于预估价模式)的出价模式。这一模式出现后一直存在比较大的争议,因为这会导致在特定订单上网约车司机的收入“客观上减少了”。

这位网约车司机的投诉留言并不只代表他一个人的观点,有很多司机都持此看法。一些网约车司机在短视频平台上指责“一口价”模式,之前各地也发生过联手抵制特惠单的情况。

网约车司机因收入减少而指责“一口价”模式可以理解,毕竟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利益代言人。

但地方相关部门应对投诉则应考虑多方面因素,三思而后行,慎言“取缔”,因为就算责令网约车公司(平台)取缔“一口价”“优惠价”等,也未必能解决司机收入减少的核心问题,弄不好还会适得其反。

事实上,“一口价”是网约车平台的自主经营方式,并不违法,经调查也非恶性低价竞争,对司机而言接不接“一口价”订单也属自愿行为。

之前很多年,“一口价”虽也有争议,但并不激烈,而如今矛盾上升到监管部门都要介入,其根本原因还是市场供需矛盾发生了变化,网约车订单量下滑、市场饱和、司机收入下降。

据统计,2023 年 4 月,全国网约车司机数量达到了 540.6 万人,比两年半前增长了一倍多。但与此同时,网约车用户规模却从 2021 年的 4.53 亿人下降到了 2022 年的 4.37 亿人。4月份全国网约车订单数较3月减少1000万单,单车日均订单量降至10.2单。

一些司机不理解宏观的市场环境在变天,而部分归因于同行恶性竞争,抢接“一口价”导致车费下降,因此呼吁有关部门干脆把“一口价”叫停,大家都不接低价单,抱团提高收入。

但问题在于,叫停了“一口价”就能改变日趋失衡的市场供需吗?当下越来越多的人正在加入灵活就业行列,僧多粥少的情况不能怪“一口价”,相反,如果取消了实惠的“一口价”,消费者选择网约车的积极性降低,总订单量减少,最终吃亏的还是司机群体。

实际上,就算去除促销因素,“一口价”订单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,比如有的司机下班回家正好顺路,接一单“一口价”,虽然单价降低了,但总比空驶要多一份收入。

市场监管是有关部门的职责所在,对于明显违法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,监管部门当然应该管。规范网约车平台运营,维护司机合法权益,也都是其职责所在。

但具体到市场主体的经营细节上,行政手段应当谨慎介入,使用“一刀切”的方法更须慎之又慎。也要考虑到当前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,比如“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,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”。

在网约车领域,也应该优先通过出台措施刺激消费来解决供需矛盾,打车的人多了,司机的收入自然就上去了。如若“一口价”“优惠价”模式确实导致司机群体利益受损,在充分博弈后,网约车公司及平台方或可适当调整利益分配模式,向网约车司机群体多一些收益上的倾斜。但这也只是市场经营主体利益分配的问题,行政力量不宜过多介入。

“世人慌慌张张,不过是图碎银几两,偏偏这碎银几两,能解世间万种慌张”,面对收入下降,网约车司机有些怨气很正常,他们不一定能看到市场矛盾的根源,但有关部门一定要目光长远,多方兼顾,既要考虑到司机情绪,加强与司机群体的沟通协商,也要考虑平台利益,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。

值班编辑 古丽 李加减

本文部分内容首发自新京报公号“新京报评论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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